根据屯溪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相关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村级初审、镇级审核,现将2022年度新增申报领取生活补助的离任村干部相关情况公示如下。公示情况如有不实,欢迎于公示期间向区委组织部组织室或所在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3年4月26日至5月5日。
监督电话:2596140(屯溪区委组织部)
2357731(屯光镇)
2162013(黎阳镇)
2167006(阳湖镇)
2555310(奕棋镇)
2588736(新潭镇)
2023年4月26日
附件:屯溪区2022年度新增申报领取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对象公示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