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屯溪区乡村振兴农村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和相关会议精神,我区补录乡村振兴农村专职工作者岗位3个。现根据公开招聘乡村振兴农村专职工作者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补录,对拟补录人员名单公示如下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-22日,如有问题,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屯溪区委组织部组织室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反映,联系电话:0559—2596140、0559—2596560。
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
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11月18日
附件:屯溪区乡村振兴农村专职工作者拟补录人员公示名单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