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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党委接到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,应做好哪些工作?

发布日期:2025-05-13 10:22 信息来源:共产党员网 作者:屯溪区委组织部 阅读次数: 【字体:   收藏

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,应做好以下工作:

(1)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,必要时,还应查阅本人的档案材料。发现材料不齐全的,应通知党支部补报有关材料。

(2)经审阅材料发现有不清楚或疑惑的问题,应听取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意见,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。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和听取有关意见时,对情况的来源要力求准确、可靠,防止偏听偏信。

(3)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,听取纪检、公安、信访、计生、工商、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。

(4)对发展对象的条件、培养教育情况、入党材料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,研究提出预审意见,并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。